全球视野下的知识产权策略 ——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发言精彩回顾

发布者:梅傲寒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53


424日,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和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江汉大学主办的“服务创新创造,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论坛在江汉大学隆重开幕。七位讲者针对当前知识产权的全球趋势、挑战与机遇进行了精彩的专题发言。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韩成芳老师深入探讨了印度药品专利法的发展。她讲述了1970年法律的背景、2005年与TRIPS协定的全面对接,以及印度如何通过提高创新标准和实行强制许可来成为“世界药房”。她指出,印度在利用国际法灵活性保护国内利益的同时,也需应对发达国家的高标准专利挑战,强调平衡专利保护与药物可及性的重要性。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杨敬文法官通过案例分析强调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她指出,企业需明确商业秘密内容,并实施有效保密措施,特别是在公开场合的信息处理。当商业秘密被侵害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如系统升级,以保护其市场竞争力。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骆严副教授探讨了知识产权如何推动地方企业创新,特别是通过“双童”吸管企业的案例,说明了如何通过专利和商标策略提升产品艺术性和技术水平,成为行业领先者。当前,湖北的“小巨人”企业专利活动增加,显示出专利价值提升。但仍存在发明专利占比低和专利质量不高等挑战,建议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机制以提升创新。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周婧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合规建设的重要性和执行方法。她首先介绍了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部的职责和人员构成,并阐释了法律定义的商业秘密及刑事保护的必要性。通过审查商业秘密的法定要件和处理流程,她强调了处理侵权案件的关键步骤,包括行为人的侵权动机和方法。此外,她还讨论了构建有效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的措施,如确定秘密的界定、完善保密措施,及防范合规风险。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综合庭喻瑛副庭长详细介绍了“京山桥米”案件,这是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侵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该案涉及两公司对“京山桥米”地理标志使用权的争议,凸显了地理标志商标的重要性,即保护与某地区相关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此案件的社会影响广泛,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创新创业社会导向,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武汉鼎灵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李阳经理深入分析了商标维权在推动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作用。他指出,通过提前注册商标,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在先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还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手段有效遏制恶意抢注和仿冒行为。李经理强调,精心培育品牌能显著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浩然老师在演讲中结合我国及域外的法律实践,探讨了商誉转让的理论构建与制度设计。她引用了《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阐述了商誉在我国法律中的定位以及其保护的不足。通过比较德国法和英美法的相关规定,说明了商誉的财产权特性及其转让形式,如营业转让和特许经营。刘老师强调,商誉的法律保护对维护市场公正竞争和促进商业创新至关重要,建议中国进一步明确商誉权的法律地位,完善其转让和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