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3]60号)和江校科[2012]22号文《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两项发明专利所有权,实施转让情况予以公示:
1、转让专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成果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发明人 |
1 | 发明专利 | 医护搬运车 | ZL202121592087.8 | 李俊志;鲍卫宁 |
2 | 发明专利 | 救护车用担架车 | ZL202121067859.6 | 张晅;鲍卫宁 |
2、经发明人申请,拟将此两项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安智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为人民币0.8万元整(¥8000元整)。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409室;联系电话:84217577;联系人:王浩。
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