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暂行)》(江校科〔2012〕22号)《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江校科〔202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一种银纳米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810485371.1)实施赋权转让,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银纳米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和应用,采用葡萄糖提供碳源,并采用水热法,将碳层完全包覆在银纳米线表面,获得AgNWs@C复合材料;再以AgNWs@C为基体,采用液相法,加入一定量的银氨溶液、聚乙烯吡咯烷酮、柠檬酸,在25-80℃条件下,磁力搅拌,将银片均匀生长在AgNWs@C基体上,反应完成,离心分离后,获得AgNWs@C@Ag复合材料。本发明制备所得的银纳米复合材料具有核壳结构,形貌可控、高比表面积、对环境无污染等优点,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表面增强拉曼散射检测,具有较高的检测灵敏度。另外,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具有工艺简单、条件温和、可行性高、重复性好、安全、设备投资少、生产成本低等优点。
二、成果完成人:
陈韶云,胡成龙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以上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麻城市中优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整)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陈韶云、胡成龙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陈韶云 | 98% |
胡成龙 | 2%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江汉大学科学研究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