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校科〔2024〕33号)《江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江校科〔2024〕3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将职务科技成果“光固化交联聚酰亚胺薄膜的制备方法”(ZL201910404647.3)实施赋权转让,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职务科技成果简要概述:
本发明提供一种光固化聚酰亚胺薄膜的制备方法,通过紫外光固化提高聚酰亚胺分子链间的交联密度,能大幅度降低PI膜的热膨胀系数同时保证PI薄膜的综合性能。
二、成果完成人:
尤庆亮、阮敏、刘继延、邹立勇、刘志宏、高阳光、周瑞雪、高淑豫、刘学清、胡成龙、胡思前、付华。
三、经发明人申请,拟将以上发明专利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东方星(上海)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并经双方协商拟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元)。
四、赋权类型:95%所有权
五、拟赋权人员:尤庆亮、阮敏、刘继延、邹立勇、刘志宏、高阳光、周瑞雪、高淑豫、刘学清、胡成龙、胡思前、付华。
六、内部所有权和收益(按实际到账金额)分配方案:
姓名 | 分配比例 |
尤庆亮 | 92.92% |
阮敏 | 2.11% |
刘继延 | 1.05% |
邹立勇 | 1.05% |
刘志宏 | 1.05% |
高阳光 | 0.26% |
周瑞雪 | 0.26% |
高淑豫 | 0.26% |
刘学清 | 0.26% |
胡成龙 | 0.26% |
胡思前 | 0.26% |
付华 | 0.26% |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科学研究处反映。
办公地点:行政楼411室;联系电话:027-84225411;
联系人:窦莹莹、张伟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月25日